按照民政局机构登记业务范围和机构章程,本机构主要业务范围为:为弱势群体和居民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(包括:儿童、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人、残疾人;社区、家庭、企业员工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);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咨询、培训、决策和研究服务;提供社会公益性活动策划服务。
(一)社会工作实务
1、以“全人”理念开展家庭、青少年、老年、妇女社会工作,特别关注弱势群体能力建设和就业支持;
2、开展社区建设和服务,重点开展面向城市化、工业化过程中的社会转型问题的专业服务(如老龄化、外来务工人员、农转居的专业服务)。
3、开展儿童、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人、残疾人;社区、家庭、企业员工、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专业领域社会工作。
(二)社会工作人才培训
1、为现基层社区工作人员向社工专业化转变提供培训支持;
2、为拟进入社工行业的非专业人士提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实务培训;
3、进行义工、志愿者培训;
4、为社工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专业实践平台。
(三)社会工作咨询
1、参与社区建设、管理和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;
2、为社工机构各类服务提供指导;
3、为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提供指导和督导。
(四)社会工作研究与交流
充分发挥在学术、实务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,多渠道、多形式地组织国内外学术与实务研讨会、交流会;组织各类专题研究和撰写研究文章。
(五)社会工作宣传推广
充分利用关联单位的教育、广告、动画设计、制作力量和播出渠道,以及活动策划的能力,协助市社会工作协会和兄弟社工机构,大力宣传社工、社工机构及广州市的社会工作事业。
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公益性社会活动,策划、筹备并参与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。
【业务形式】
1、实务:以合约方式提供社工岗位专业服务、培训和督导;以合约方式提供社区(或单位)社工机构综合性或功能性服务。
2、咨询:以委托课题形式。
3、培训:以委托课程模块形式。
4、研究:以委托课题形式。
5、交流:以委托组织各种规模的会议形式。
6、宣传:以委托活动或宣传片、宣传栏版制作形式。